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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13   浏览量:1913


附件1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前身为19517月30日建立的云南省鼠疫防治所,1961年5月8日与云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所合并为云南省滇西流行病防治所,1965年2月更名为云南省流行病防治研究所,2001年12月18日组建而成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省地病所),从事以鼠疫为主布病、钩端螺旋体病、莱姆病、恙虫病、斑疹伤寒、病毒性疾病等自然疫源性疾病的监测防治研究及人才培训等任务。根据云政办发〔2001〕137号文,关于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在此基础上新增病毒性心肌炎、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克山病、血吸虫病、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炭疽病等地方病,动物源性疾病的监测防治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下设有2中心(云南省鼠疫防治研究中心和云南省病毒立克次体研究中心)和 15科室(设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科、 财务科、科教科、后勤保卫科、基建办七个职能科室,设鼠疫防治科、鼠疫中心实验室、医学动昆防治科、虫媒病毒病防治科、人兽共患病防治科、地方病防治科、血吸虫病防治科、及卫生应急办八个业务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现从事六大类18个病种的疾病预防、控制、监测、评价、健康教育、专业培训、科学研究与应用。

    1.鼠疫:全面提升全省鼠疫防控应急能力,提高疫情监测质量;开展以预防性灭鼠为主的鼠疫防治联防工作。

    2.血吸虫病:承担全省血吸虫病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医学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阻断血吸虫病传播,11个已达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县(市、区)达到消除标准;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18个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全部达到消除标准。

    3.地方病:对重点病区、重点人群和重点地方病采取防治措施,适时采取应急预防和对适宜患者的救治措施;建立和完善重点地方病防治监测体系,监控病情动态,评价预防干预措施的实施效果;加强地方病业务培训,提高地方病防治队伍的综合实力和防治水平。

    4.人畜共患病(布病、钩体病):防止布病在我省的蔓延和暴发流行,强化各个监测点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处置布病疫情的能力,及时有效的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疫情,建立较为完善的疾病监测防治应急体系,降低该病的疾病负担。

    5.病毒性疾病(狂犬病、流行性出血热):做好全省狂犬病和流行性出血热的疫情监测处理、实验检测和宣传培训,提高早期诊断率;掌握人间疫情和动物间疫情的动态变化,为预警监测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料,以逐步降低发病率和病死率,有效遏制疫情的高发态势。

    6.云南不明原因猝死: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病区各项防控措施切实落实到位;加强病情监测,减少病例发病数,遏制病区进一步扩大;不断探索云南不明原因猝死的发生规律,分析危险因素,为病因研究和制定防控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7.卫生应急:及时、有效、科学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储备一定量的卫生应急物资,做到物资储备充分,并逐步实现系统化、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开展卫生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35人。在职实有1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5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749,264.8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136,964.8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3,612,3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367,764.83,主要原因分析: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776,142.67元,基本支出增加 2,076,142.67元(其中工资性福利支出增加1,870,055.3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06,087.37元),项目支出增加700,000.00元。

    2.“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2,442,700.00元,2023年我单位申报科研合作课题数量增加。

    3.“上年结转结余”较上年增加14,148,922.16元,2023年结转资金合计15,323,022.16元,分别为结转2022年度基本支出人员经费202,771.65元;结转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资金补助结算专项资金561,884.27元;结转2022年度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第二批专项资金173,526.68元;结转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专项资金54,394.53元;结转2022年度新冠肺炎疫情流调队装备配备项目资金9,770,000.00元;结转2022年度省发改委牵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84,470.60元;结转2022年度省级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2,044,159.30元;结转2022年度省卫健委牵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53,784.52元;结转2022年度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2,335,001.56元;结转2022年度重大传染病防控专项经费43,029.05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136,964.83元,其中:本年收入28,813,942.67元,上年结转收入15,323,022.16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813,942.6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

    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分析: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776,142.67元,基本支出增加2,076,142.67元(其中工资性福利支出增加1,870,055.3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06,087.37元),项目支出增加700,000.00元。

    2.“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2,442,700.00元,2023年我单位申报科研合作课题数量增加。

    3.“上年结转结余”较上年增加14,148,922.16元,2023年结转资金合计15,323,022.16元,分别为结转2022年度基本支出人员经费202,771.65元;结转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资金补助结算专项资金561,884.27元;结转2022年度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第二批专项资金173,526.68元;结转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专项资金54,394.53元;结转2022年度新冠肺炎疫情流调队装备配备项目资金9,770,000.00元;结转2022年度省发改委牵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84,470.60元;结转2022年度省级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2,044,159.30元;结转2022年度省卫健委牵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53,784.52元;结转2022年度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2,335,001.56元;结转2022年度重大传染病防控专项经费43,029.05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749,264.8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136,964.83元,其中:基本支出24,316,714.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23,971.02元,增长率为11.90%,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工资性福利支出增加1,956,602.4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19,540.25元,2023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增加647,828.35元;项目支出19,820,250.5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96,750.51元,增长率为358.43%,主要原因分析为2023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增加14,796,750.51元,“2023年省地病所重大疾病防控与应急处置项目”控制数增加70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061,426.49元,其中人员经费为3,027,946.49元,公用经费33,48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离休、退休人员订阅报刊杂志、学习资料,开展文艺活动,召开座谈会、茶话会,慰问患病住院及生活困难离退休人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91,167.52元,主要用于2023年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单位负担部分(财政负担部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36,778.97元,主要用于发放在2023年退体职工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7,849,435.50元,主要用于2023年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125名在职职工工资性支出15,726,70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4,123.13元;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水电、邮电、差旅等支出926,213.13元,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运行费用293,700.00元,福利费304,347.12元,工会经费304,347.12元。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4,700,000.00元,主要用于以下六个方面疾病防控工作:

    1.鼠疫:全面提升全省鼠疫防控应急能力,提高疫情监测质量;开展以预防性灭鼠为主的鼠疫防治联防工作,继续巩固联防工作成效;加强业务培训,有效防控鼠疫疫情发生;加强督导检查,保证鼠疫联防、疫区处置和疫情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2.地方病:落实重点病区、重点人群和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适时采取应急预防和对适宜患者的救治措施;建立和完善重点地方病防治监测体系,监控病情动态,评价预防干预措施的实施效;加强地方病业务培训,提高地方病防治队伍的综合实力和防治水平。

    3.人畜共患病(布病、钩体病):防止布病在我省的蔓延和暴发流行,强化各个监测点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处置布病疫情的能力,能够及时有效的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疫情,建立较为完善的疾病监测防治应急体系,降低该病的疾病负担。

    4.病毒性疾病(狂犬病、流行性出血热):做好全省狂犬病和流行性出血热的疫情监测处理、实验检测和宣传培训,提高早期诊断率;掌握人间疫情和动物间疫情的动态变化,为预警监测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料,以逐步降低发病率和病死率,有效遏制疫情的高发态势。

    5.云南不明原因猝死: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病区各项防控措施切实落实到位;加强病情监测,减少病例发病数,遏制病区进一步扩大;进一步探索云南不明原因猝死的发生规律,分析危险因素,为病因研究和制定防控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6.卫生应急:及时、有效、科学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储备一定量的卫生应急物资,做到物资储备充分,并逐步实现系统化、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开展卫生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128,470.54元,主要用于2023年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31,170.14元,主要用于2023年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财政负担部份)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440.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医疗统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00,000.00元,主要用于按照2023年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 12%比例计算出的住房公积金数额(单位负担部分)。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不涉及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与中央配套事项、不涉及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不涉及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不涉及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不涉及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不涉及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5,1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49,1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3,700.00元,较上年减少19,900.00元,下降4.2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9,900.00元,下降33.1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三单一票”制度报销,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确保全年预算支出不突破指标,压减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33,7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2.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3,7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2.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严格按照财政厉行节约原则,确保全年预算支出不突破指标,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重大疾病防控与应急处置项目。

    该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鼠疫、地方病等的”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制定《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关于印发2023-2025年省级补助省地病所重大疾病防控与应急处置项目工作计划的通知》、《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关于印发2023-2025年省级补助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处置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关于印发2023-2025年云南省鼠、地方病等十八种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处置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完成如下目标:

    1.鼠疫:负责指导完成104个监测县开展鼠疫监测工作,按时参加国家鼠疫相关会议。全年不少于派出4个工作组,对全省重点州(市)、县(市、区)鼠疫疫情监测、鼠疫联防联控、实验室生物安全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提高预防控制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鼠疫防控专业人员的规范化技术培训。为鼠疫防控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并现场推广应用,为鼠疫疫情的及时判定和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国家鼠疫菌种云南保藏中心”实验室运转与生物安全。

    2.地方病:加强人员培训、项目督查和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目标的终期考核评估,评价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继续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地方病监测、地方病健康教育和现场指导工作。组织开展云南省不同地区主要食物碘含量调查,进一步了解云南省外环境碘含量水平。

    3.人畜共患病(布病、钩体病):防止布病在我省的蔓延和暴发流行,强化各个监测点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处置布病疫情的能力,建立较为完善的疾病监测防治应急体系,降低该病的疾病负担。

    4.病毒性疾病(狂犬病、流行性出血热):做好全省狂犬病和流行性出血热的疫情监测处理、实验检测和宣传培训,提高早期诊断率;掌握人间疫情和动物间疫情的动态变化,为预警监测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料,以逐步降低发病率和病死率,有效遏制疫情的高发态势。

    5.云南不明原因猝死:确保病区各项防控措施切实落实到位,减少病例发病数。

    6.卫生应急:及时、有效、科学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

    该项目下设绩效目标如下:

    (一)产出指标共20个,主要指标为各病种现场调查及督导次数。绩效目标为全年28次;各病种疾病监测任务覆盖率,绩效目标:=100%;组织全省疾病防控专业人员培训,绩效目标:=425人次;有动物鼠疫流行风险的疫源县监测覆盖数绩效目标:=35个;鼠疫疫情处置率。绩效目标:=100%。

    (二)效益指标共6个,主要指标为疫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处置率。绩效目标:=100%;菌毒株规范保存率。绩效目标:=100%;鼠布炭三种病原操作的生物安全保障。绩效目标:=100%;猝死标本保存完好率。绩效目标:=100%;卫生应急物资准备完好率。绩效目标:=100%。

    (三)满意度指标共3个,主要指标为人兽共患病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工作受训人员满意度。绩效目标:>=85%;地方病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工作受训人员满意度。绩效目标:>=85%;狂犬病和流行性出血热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工作受训人员满意度。绩效目标:>=8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部门资产总额150,999,269.83,其中:流动资产25,064,521.60,固定资产63,307,808.19,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62,164,998.44,无形资产461,941.60,其他资产0.0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117,339.0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6,917.23。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31,879.00元;报废报损资产95项,账面原值713,44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68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