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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2022年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2-07-26   浏览量:1787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2022年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告知书


各位同学:

您好!感谢您报考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祝贺您进入面试,参加面试前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面试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德才兼备、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原则;择优录用原则;回避原则。

二、面试内容

自我介绍:此部分以PPT的形式介绍,时间5分钟。

综合、专业测试答题:时间15分钟。

三、面试程序

考生2022729日下午13:30时必须到达考场,由工作人员验证身份并组织考生签到、签订告知书、抽签、候考。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面试,面试结束后考生退场并接受验证,验证完毕后考生离开考区。

四、录用原则

按各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分至低分依次择优录用。

五、PPT要求

不能添加动画效果;内容不得出现自己的姓名、毕业学校、导师、实习地点等个人身份信息;内容若插入奖状、荣誉、技能证书等图片,请用马赛克将学校和姓名等信息遮盖。

六、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结合云南省、大理州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注重科学、切实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做到疫情防控和面试管理并重,做深、做细、做实面试各项工作,实现“健康考试” “公平考试”目标。

1.面试考生须持续关注“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面试考试前48小时内开展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考前14天有所在地之外旅居史的面试考生,应提前掌握并严格遵守大理州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并配合完成相应的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

2.面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本人面试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能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37.3°C)的面试考生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面试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1) “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或者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 )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 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重点人群;

(3 )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4)其他不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

4.若现场测量体温异常(37. 3°C )或出现其他异常状况, 由医疗和疫情防控组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面试考生,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考场进行考试。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立即联系医疗机构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七、注意事项

(一)面试当天请携带身份证,将进行身份验证。

(二)答题有时间要求,若超时,将酌情扣分1-3分。

(三)面试当天若有考生临时放弃面试,导致面试岗位不能达到1:2开考要求,将由主考官向省卫生健康委指导组报告,确定是否放宽面试开考比例。若同意,将设综合成绩6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结束后,将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由高至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依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如面试成绩相同情况,由领导组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以票决数高者排前。

(五)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不得迟到早退;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单独行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随意在考区走动,若有面试相关问题咨询和诉求,可向工作人员提出。

(七)考生开场可向考官报告,我是报考XXX岗位的X号考生。PPT自我介绍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毕业学校、导师、实习地点等个人身份信息;内容若插入奖状、荣誉、技能证书等图片,请用马赛克将学校和姓名等信息遮盖,若发现有信息透露,考官将酌情扣3-5分。

(八)综合和专业测试答题时间共计15分钟,考生可以在15分钟内自行掌握每题的答题时间。投影屏幕将显示计时,倒计时1分钟时,将会自动提醒,请注意答题时间的掌握。

(九)面试结束后,考生由工作人员带到考务办接受相关证书验证(PPT涉及到的荣誉、获奖和技能等证书原件);验证结束后领取手机并及时离开考试区,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流和泄露考试内容。

(十)考生如果出现违反纪律和要求等情况,将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带走任何面试发放的材料。

期间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1.监督电话:0871-65861297(省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

            0872-2196160(省地病所纪检监察办公室)

2.咨询电话:0871-67195226(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872-2136904(省地病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