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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9年个税新政实行后惠及单位职工

发布时间:2019-06-26   浏览量:1511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保障新个税法的顺利实施,确保减税效果及时惠及广大职工。财务科在政策实施前对新政策进行学习,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就新个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变化及有关疑问咨询税务部门。同时及时、广泛征集职工对专项扣除信息登记中存在的疑问并加以解答。面对全所职工信息量大、内容各异的纳税专项扣除信息资料,做到及时、准确地完成全所职工纳税专项扣除的信息采集、资料分析整理与系统录入提交工作。使得2019年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的减税效应顺利惠及到全所职工。

       在2019年个税新政策中,首先对税率结构进行了优化,调宽中低税率对应收入级距。其次建立综合所得税前扣除机制,提高基本减除,增加专项附加扣除。最终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机制,减并课税所得税目。对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通过对半年来政策实施效果的分析,个税新政策所带来的减税效果显著。结合我所职工的收入水平,在税率调整、纳税起征点提高和专项扣除的共同影响之下,使得我所广大职工所需缴纳的个税金额普遍较之前有了明显的下降,使得个人劳动获得感更强,也使个税新政策的减税实惠落到了实处。

财务科  高文俊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