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旧对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已于2025年4月30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该修订版与之前版本对比,主要区别和核心变化包括以下方面。
一、传染病分类与动态调整
新版本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并新增“猴痘”为乙类传染病。
丙类传染病新增“手足口病”。
调整程序更加细化,突发传染病可临时按甲类管理。
二、疫情监测与预警体系
新增“多点触发、智慧化监测预警体系”,整合多部门数据共享。
三、疫情报告时限与方式
明确“网络直报”为强制要求,并新增检验检测机构报告义务。
四、个人信息保护
新增条款明确传染病防治中个人信息处理的合规要求,如不得过度收集、保障安全。
五、中西医结合
新增加强中西医结合的内容,强调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
六、应急响应措施
新增要求公告措施内容、范围及期限,并保障基本生活与特殊群体照顾。
七、医疗废物处置
要求设区的市级政府确定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
八、法律责任细化
对拒不配合防控措施、故意传播传染病等行为的罚款及吊销执照等处罚更加明确。
九、病原微生物管理
新增建立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库,实行分类管理制度。
十、国际交流与合作
新增国家支持和鼓励传染病防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心理援助制度
新增建立重大疫情心理援助制度,要求政府组织专业力量提供心理疏导。
十二、特殊群体保障:
新增要求用人单位保留隔离期间劳动者的岗位并支付工资。
以下为新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条文详细对照表:







(转载自健康张家港)
文字:赵惠左(行政办公室)
图片:健康张家港
审核:黄开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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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董 毅